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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農作物生產及管理實務班(產訓專班-水林班)

班別 農作物生產及管理實務班(產訓專班-水林班)
上課日期/時間 105/03/28~105/07/08
每週一、二、三、四、五
上午9:00am ~ 下午16:00pm(每天六小時)
報名日期 即日起 至 105/03/18
遴選日期 105/03/21(二)
考試方式 筆試、口試(各佔50%)
錄取公佈日期
地點 雲林縣水林鄉鄉公所圖書館
雲林縣水林鄉水北村水林路12號
培訓時數 450小時(共14週)
人數 30人
課程

一、學科:(90小時)
  01. 勞工法令(3小時)
  02. 職涯規劃/就業輔導(3小時)
  03. 溝通技巧(6小時)
  04. 性別平等(3小時)
  05. 網路資訊應用(24小時)
  06. 農業經營概論(48小時)
二、術科:(360小時)
07. 壤質地管理概論(12小時)
  08. 茄果類、瓜果類栽培管理(24小時)
  09. 葉菜類結球葉菜類栽培管理(18小時)
  10. 根莖類栽培管理與嫁接(24小時)
  11. 有機肥料之堆肥、液肥製作(24小時)
  12. 有機栽培病蟲害及非農藥防治(24小時) 13. 農作物栽培實務(24小時)
14. 農作物實務應用與實習(60小時)
15. 農產品加工與研發(12小時)
16. 農作物行銷管理實務(66小時)
17. 產訓合作實習(72小時)


緣由
雲林縣乃屬傳統農業縣,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台灣經濟情勢之變遷,協助有心轉業者運用社會資源,教導學員從事有機農業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培養職業道德與服務精神,增進繼續進修能力,促進生涯發展,培育農業所需求之農作物生產經營管理人才及創業技能。
目標
(A)課程目標:
學科-學習職涯溝通行銷技能,培養農作物生產經營技巧及專業管理能力。
技能-農作物生產經營實務應用於管理技能,俾能創業
(B)就業展望:正確的職場工作態度,增強職場IQ、EQ、AQ。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培訓單位
社團法人雲林縣自然農業發展協會。
報名資格
學歷-15歲以上之失業者;年齡-15歲以上之失業者;性別-不拘。
招生人數
招生人數為三十名。
培訓時數
每班450小時,每週一、二、三、四、五上午9:00am ~ 下午16:00pm。
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時依本招生簡章之報名表詳細填寫,並將報名表列印附身份證影本與抬頭為社團法人雲林縣自然農業發展協會斗六西平郵局的$8,041元匯票,寄至64043 雲林縣斗六市中正路159之1號社團法人雲林縣自然農業發展協會馮玉真收,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錄取方式
於105/3/21舉行學員甄選,並於 公告錄取名單。
其他事項
  1. 必須招收25人(含)以上,並呈報分署核備後始得可開班,但不得超過30名如招生不足無法開課時,應於申請停辦或延遲開班。
  2. 參訓學員應已報名繳費學員如因故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後3日內申請退費。
  3. 參訓者如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之失業者、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須出具退保證明)、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失業者(年滿45歲至65歲)、身心障礙失業者、原住民失業者、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家庭暴力被害人失業者、具特定身份之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失業者等身份,得選擇其中一種身份,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校方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費用。
  4. 學員修課-學員缺課請假時數達總訓練時數之8/100者,且已確定無參訓意願者,培訓單位應主動對該學員辦理退訓,以加強學員之管理。
  5. 如開訓後3日內未申請退費者,不得請求退費,為維護學員權益,所有課程謝絕旁聽。
  6. 參訓學員聲明書:請參訓學員詳細閱讀以下聲明事項:

1. 本人在簽署本文件前,已詳細閱讀主辦單位公告之「104年度農業推廣暨技術類委外職前訓練計畫」招生簡章及已經由「課程說明會」確實了解本班次之上課時間、培訓目標、課程內容進度安排、實施方式、就業資訊以及推介就業方式、訓練生活津貼申領規定、申訴管道、教學生活管理等,並願意遵照簡章內所有規定完成訓練。
2. 本人聲明報名參加上述訓練,係以結訓後積極就業為目標。本人願意配合訓練單位以及其他參與單位之就業輔導,以早日就業。本人無意於結訓後賦閒在家、在國內外升學進修,以免浪費政府資源,影響他人就業之機會。
3.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審核參訓學員資格需要查詢個人勞工保險相關資料,並同意訓練單位將個人基本資料、津貼申領狀況及就業狀況等資料登錄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本案所建置之管控網站上。
4. 本人同意訓練單位、主辦單位及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之評鑑單位,為提昇個人資訊專業知識、調查本計畫執行成果、與輔導就業之目的,得運用本人之個人姓名地址寄發資料予本人,或將本人之個人資料送交公立就業輔導機構,以利謀職。
5. 本人同意於結訓就業後,立即通知訓練單位就職相關資訊,以利主辦單位統計培訓績效。
6. 本人同意若遇颱風等天災造成停課時,以訓練單位排定之星期六、日為補課日。